11月20日,龙岩市首例对环境形成污染罪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连城开庭审理,连城县法院初次启用三名生态审判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制大合议庭审理该案,全市检察机关代表、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整个庭审进程。
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10月,被告人赖某章从广东省揭阳市购入约106吨废电路板元器件、破碎机、模具等,在没有相关资质和环保设备的情况下,经过燃烧废电路板元器件(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提炼金属铝。到2018年10月25日被环保部门抄获时,被告人赖某章共燃烧了废电路板元器件约34吨。环保部门在现场抄获废电路板元器件73.6吨、燃烧后的半成品24.09吨及破碎机1台、模具12个。检察机关以为,被告人赖某章违背国家规定,不合法处置危险废物,严峻对环境形成污染,应以污染自然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起,对环境形成污染行为损害了大众利益,故提起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赖某章承当处置本案查扣的废电路板元器件及半成品的费用195380元、存放费54000元及公告费500元。
被告人赖某章当庭表明自愿认罪并乐意承当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宣判。(通讯员 罗立军 丘群美 陈玮)